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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3-20
    近期,湖北省饲料工业协会在全省饲料行业内开展2022年度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家家乐凭借&quo;专注、创新、精细化发展&quo;被评为“专精特新贡献先进企业&dquo;,并在今天湖北省饲料工业协会年会上予以表彰。   本次表彰意味着家家乐在猪饲料细分领域紧跟国家战略方向所取得的显著成就得到了认可,同时也标志着家家乐在猪饲料领域的先进性、创造性等方面再登新台阶。 多年来,家家乐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通过产学研合作,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经过持续的研发沉淀,形成了在自有领域中技术、工艺、成本的优势,赢得了众多养猪企业的认同,是各大规模猪场的长期合作伙伴,被称为猪饲料“营养专家&dquo;。 今后,家家乐将继续秉承“打造卓越品质饲料,共创中华家家乐&dquo;的企业使命,致力于“以科技创新推动中国养猪业的发展&dquo;的企业理念,再接再厉,聚焦猪饲料研发、强化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为湖北省饲料行业创新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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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3-15
    2019年3月5日,武汉家家乐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家乐)与湖北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省农担及家家乐相关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长期以来,融资难和伴随猪周期时的价格低迷成为困扰养猪业规模化发展的两大瓶颈。猪价低迷时,猪场利润暴跌,出现亏损,猪场融资难及融资贵的现状致使猪场纷纷压缩存栏,甚至还有猪场无奈倒闭。2018年至今,在猪价低迷及非洲猪瘟的双重暴击下,中国养猪人对此体会尤为深刻。值此危难时期,资金支持对养猪人来说,无疑于雪中送碳。 省农担作为一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省属国有全资担保公司,旨在以政策性担保公司平台,将财政支农资金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支持农业实体经济发展,从而有效解决长期困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dquo;的问题。 家家乐作为一家新三板农牧高科技上市企业集团,十二年来扎根于行业,始终秉承“专做好猪料&dquo;的企业理念,致力于推动国内养猪业规模化发展,以降低养殖成本,提高养殖效益为目的,立志成为中国养猪企业信最专业、最信赖的合作伙伴。凭借卓越的实力及客户口碑,家家乐先后荣获农业农村部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省最受欢迎饲料企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等荣誉。 至此,为帮助养猪人解决资金问题,解套猪周期,家家乐与省农担强强联手,为猪场资金保驾护航,积极有效的缓解猪场在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推动省内生猪产业蓬勃发展,帮助广大养猪人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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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2-26
    日前,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农办牧〔2018〕11号文,正式公布第6批72家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dquo;)名单,武汉家家乐饲料股份有限公司榜列其中。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2015年7月1日开始实施,截止至今全国7000多家饲料厂只有不到3%的企业荣获“示范企业&dquo;殊荣,而荣获示范企业中同时拥有预混料和浓配料生产线的企业不到两成。家家乐作为此次省内入选企业中唯一一家不仅建厂时间先于规范发布时间且拥有预混料和浓配料生产线的老厂,绝对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入选的,而是我们家家乐人用十年专做好猪料的坚持得来的,是我们凭实力得出来的。 2017年7月农业部专家组来到家家乐,细致检查了原料库、预混料车间、浓配料车间、散装料线、成品库、锅炉房、样品室、研发中心等,并详细查阅了公司各项规程与记录,对家家乐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以高分顺利通过了农业部专家组的现场验收。 农业部专家组在中控车间检查 农业部专家组在成品库检查 农业部专家组检查操作规程记录 《规范》涉及原料采购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控制、产品贮存及运输、产品投诉与召回、培训、卫生和记录管理等共计7大类目110个项目,每项都有严格细致的要求及标准。农业部力求通过《规范》的有效实施,可以保证饲料产品的优质质量和可追溯性、使生产的饲料产品更有利于动物健康和人类食品安全、让生产工人获得更好的卫生环境与劳动保护、使饲料生产处于更环保的状态。而要成为《规范》的示范企业只有通过农业部专家现场实地对这110个项目一丝不苟的严格考核,才能跻身其中,成为行业的佼佼者。 评审落幕,质量管理永不落幕。家家乐将以此次荣选示范企业为契机,树立标杆作用,潜心研发、专注品质,继续以“专做好猪料&dquo;的企业理念充分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和推动猪场规模化发展需要的创新性绿色环保饲料产品,肩负起“打造卓越品质饲料,共建中华家家乐&dquo;的企业使命! 专注规模化猪场直供饲料 专做好猪料 专业 家家乐 微信号:jjlfeed 百度搜索“家家乐饲料&dquo; QQ:3188277488 邮箱:info@jjlsl.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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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8-30
      2024年6月17日,中国商务部宣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无论如何,这都是中欧贸易关系局势紧张的表现,而作为中国猪肉及猪副产品的第一大进口来源,中国此举无异于收回欧盟市场份额的表现,一时间欧盟猪肉业界怨声载道,颇感失措。   不过,这也是他们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们国家向来是礼仪之邦。   不过,欧盟丢失的“肥肉&dquo;即将调入俄罗斯的“胃里&dquo;。   2023年,俄罗斯输华猪肉禁令解禁。而近期,据路透报道,俄猪肉生产商正计划抢占原本属于欧盟的中国进口猪肉市场份额。且俄罗斯的目标是在未来3至4年内占据中国猪肉进口市场的10%。2024年,预计将有5万至6万吨俄罗斯猪肉运往中国,占中国进口总量的3%左右。俄罗斯2023的猪肉产量为490万吨,预计2024年将达到520万吨。   中国的猪肉产品消费量占世界总量的一半左右。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进口了价值60亿美元的猪肉产品,半数来自欧盟国家。这个巨大的市场份额对于俄罗斯而言是非常具有诱惑力的,另外,俄罗斯出口中国的猪肉价格会比俄国内高出三成或四成,这样的利润谁又能拒绝呢  免责声明:本网站图片,文字等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版权,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文章来源:搜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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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8-30
    根据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和需要,我局组织修订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六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lijinming@cahec.cn、syjfyc@163.com。   二、将意见建议通过传真反馈:0532-87839922、010-59192861。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   附件:《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六版,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   (第六版,征求意见稿)   非洲猪瘟疫情属重大动物疫情,一旦发生,死亡率高,是我国生猪产业生产安全最大威胁。为扎实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切实维护养猪业稳定健康发展,有效保障猪肉产品供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疫情报告与确认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生猪、野猪出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或生猪异常死亡等情况,应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并上报信息,按照“可疑疫情—疑似疫情—确诊疫情&dquo;的程序认定和报告疫情。   (一)可疑疫情   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信息后,应立即指派两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到场,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控制等必要措施,开展现场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符合《非洲猪瘟诊断规范》(附件1,以下简称《规范》)可疑病例标准的,应判定为可疑病例,及时报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并采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现场诊断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对符合可疑病例标准的,应认定为可疑疫情。   认定为可疑疫情后,做出现场诊断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将样品送检。   (二)疑似疫情   可疑病例样品经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或经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的,应判定为疑似病例,并及时报同级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对符合疑似病例标准的,应认定为疑似疫情。   认定为疑似疫情后,做出疑似病例诊断结果的机构应立即送样复检。   (三)确诊疫情   疑似病例样品经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复检,或经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复检,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的,应判定为确诊病例,并及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有条件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照《规范》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病原鉴别检测。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确诊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对符合确诊病例标准的,应认定为确诊疫情;疫区、受威胁区涉及两个以上省份的疫情,由农业农村部认定。   (四)疫情报告与发布   认定确诊疫情后,确诊疫情所在地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疫情快报要求将有关信息上报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将样品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程序向农业农村部报送疫情信息。农业农村部按规定报告和通报疫情后,由疫情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发布疫情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疫情和排除疫情信息。   相关单位在开展疫情报告、调查以及样品采集、送检、检测等工作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备查。   在生猪运输过程中发现的非洲猪瘟疫情,由疫情发现地负责报告、处置,疫情计入生猪输出地。   确诊疫情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疫情快报要求,逐级上报后续报告和最终报告;疫情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向农业农村部及时报告疫情处置重要情况和总结。   二、疫情响应   根据非洲猪瘟流行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疫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I级)疫情响应   21天内多数省份发生疫情,且新发疫情持续增加、快速扩散,对生猪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时,农业农村部根据疫情形势和风险评估结果,报请国务院启动I级疫情响应,启动国家应急指挥机构;或经国务院授权,由农业农村部启动I级疫情响应,并牵头启动多部门组成的应急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启动I级疫情响应后,农业农村部负责向社会发布疫情预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疫情应对;实施防控工作每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监测等工作;对发现的疫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重大(Ⅱ级)疫情响应   21天内9个以上省份发生疫情,且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时,应启动Ⅱ级疫情响应。   疫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指挥机构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疫情应对;实施防控工作每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对发现的疫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农业农村部加强对全国疫情形势的研判,对发生疫情省份开展应急处置督导,根据需要派专家组指导处置疫情;向社会发布预警,并指导做好疫情应对。   (三)较大(Ⅲ级)疫情响应   21天内4个以上、8个以下省份发生疫情,或3个相邻省份发生疫情时,应启动Ⅲ级疫情响应。   疫情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疫情应对;实施防控工作每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监测;对发现的疫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疫情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疫情发生地开展应急处置督导,及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向本省有关地区、相关部门通报疫情信息,指导做好疫情应对。   农业农村部向相关省份发布预警。   (四)一般(Ⅳ级)疫情响应   21天内3个以下省份发生疫情的,应启动Ⅳ级疫情响应。   疫情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疫情应对;实施防控工作每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对发现的疫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疫情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疫情发生地开展应急处置督导,及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向本市有关县区、相关部门通报疫情信息,指导做好疫情应对。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根据需要对疫情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并向相关地区发布预警信息。   (五)各地应急响应措施细化和调整   省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和细化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和响应措施,并指导市、县两级逐级明确和落实。原则上,地方制定的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和响应措施,应不低于国家制定的标准和措施。省级在调低响应级别前,省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将有关情况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六)国家层面应急响应级别调整   农业农村部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实际,组织开展评估分析,及时提出调整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或意见。由原启动响应机制的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调整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三、应急处置   对发生可疑和疑似疫情的相关场点,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采取隔离观察、采样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限制易感动物及相关物品进出、环境消毒等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疫情确诊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决定。影响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划定,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共同划定。   划定疫点应考虑发病生猪所在场所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因素;划定疫区、受威胁区应考虑当地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人工屏障(道路、围栏等)、行政区划、生猪存栏密度和饲养条件、野猪分布等情况,在综合评估疫病传播风险后,合理划定。   (一)疫点划定与处置   1.疫点划定。对具备良好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规模养殖场,发病猪所在栏舍与其他栏舍有效隔离的,可将发病猪栏舍划为疫点;发病猪所在栏舍与其他栏舍未能有效隔离的,以该猪场为疫点,或以发病猪所在栏舍及流行病学关联栏舍为疫点。   对其他养殖场(户),以发病猪所在的养殖场(户)为疫点;如已出现或具有交叉污染风险,以病猪所在养殖场(户)和流行病学关联场(户)为疫点。   对放养猪,以病猪活动场地为疫点。   在运输过程中发现疫情的,以运载发病猪的车辆、船只、飞机等运载工具为疫点。   在生猪交易和隔离场所发生疫情的,以该场所为疫点。   在屠宰加工场所发生疫情的,以该屠宰加工场所(不含未受病毒污染的肉制品生产加工车间、冷库)为疫点。   2.应采取的措施。县级人民政府应依法及时组织扑杀疫点内的所有生猪,并参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所有病死猪、被扑杀猪及其产品,以及排泄物、餐厨废弃物、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饲料和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非洲猪瘟消毒规范》(附件2)等相关要求,对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人员、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等进行严格消毒,并强化灭蝇、灭鼠等媒介生物控制措施;禁止易感动物出入和相关产品调出。疫点为生猪屠宰场所的,还应暂停生猪屠宰等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流行病学关联车辆进行清洗消毒。运输途中发现疫情的,还应对运载工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不得劝返。   (二)疫区划定与处置   1.疫区划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具备良好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场所发生疫情时,可将该场所划为疫区;其他场所发生疫情时,可将发病猪所在自然村划为疫区,或疫点外延合理范围划为疫区。运输途中发生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和评估无扩散风险的,可不划定疫区。   2.应采取的措施。疫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发布封锁令,组织设立警示标志,设置临时检查消毒站,对出入的相关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关闭生猪交易场所并进行彻底消毒,对场所内的生猪予以隔离;禁止生猪调入、生猪及其产品调出疫区,经检测合格的出栏肥猪可经指定路线就近屠宰;监督指导养殖场(户)隔离观察存栏生猪,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采取灭蝇、灭鼠等媒介生物控制措施。   疫区内的生猪屠宰加工场所,应暂停生猪屠宰活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对其环境样品和生猪产品检测合格的,由疫情所在县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通过后可恢复生产;恢复生产后,经检测、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可在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内销售。   疫区内发现疫情或检出非洲猪瘟核酸阳性生猪的,应参照疫点处置措施处置。经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认为无疫情扩散风险的,可不再扩大疫区范围。   (三)受威胁区划定与处置   1.受威胁区划定。受威胁区应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划定。没有野猪活动的地区,一般从疫区边缘向外延伸10公里划为受威胁区;有野猪活动的地区,一般从疫区边缘向外延伸50公里划为受威胁区。   2.应采取的措施。受威胁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猪养殖场(户)全面排查,必要时采样检测,掌握疫情动态,强化防控措施。禁止调出未按规定检测、检疫的生猪;经检测、检疫合格的出栏肥猪,可经指定路线就近屠宰;对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规定检测合格的养殖场(户),其出栏肥猪可与本省符合条件的屠宰企业实行“点对点&dquo;调运,出售的种猪、商品仔猪(重量在30公斤及以下且用于育肥的生猪)可在本省范围内调运。   受威胁区内的生猪屠宰加工场所,应彻底清洗消毒,采样合格且由受威胁区所在县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通过后,可继续生产。   受威胁区内发现疫情或检出非洲猪瘟核酸阳性生猪的,应参照疫点处置措施处置。经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认为无疫情扩散风险的,可不再扩大疫区、受威胁区范围。   (四)紧急流行病学调查   1.初步调查。在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搜索可疑病例,寻找首发病例,查明发病顺序;调查了解当地地理环境、易感动物养殖和野猪分布情况,分析疫情潜在扩散范围。   2.追踪调查。对首发病例出现前至少21天内以及疫情发生后采取隔离措施前,从疫点输出的易感动物、风险物品、运载工具及密切接触人员进行追踪调查,对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养殖、屠宰加工场所进行采样检测,评估疫情扩散风险。   3.溯源调查。对首发病例出现前至少21天内,引入疫点的所有易感动物、风险物品、运输工具、人员进出和兽药饲料使用情况等进行溯源调查,对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相关场所、运载工具、兽药饲料等进行采样检测,分析疫情来源。   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的,应根据风险分析情况及时采取隔离观察、抽样检测等处置措施。   (五)应急监测   疫情所在县及毗邻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所有养殖场所开展应急排查,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异常死亡的生猪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现疫情隐患。加大对生猪交易场所、屠宰加工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巡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加大入境口岸、交通枢纽周边地区以及货物卸载区周边的监测力度。高度关注生猪、野猪的异常死亡情况,指导生猪养殖场(户)强化生物安全防护,避免饲养的生猪与野猪接触。应急监测中发现异常情况的,必须按规定立即采取隔离观察、抽样检测等处置措施。   (六)解除封锁和恢复生产   在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并达到下列规定条件时,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组织验收,合格后,向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由该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并组织恢复生产。   1.疫点为养殖场(户)、生猪交易和隔离场所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所有猪按规定处理后21天内,疫区、受威胁区未出现新发疫情;所在县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对疫点和屠宰加工、交易场所等流行病学关联场点抽样检测合格。   2.疫点为生猪屠宰加工场所的。所在县的上一级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对其环境样品和生猪产品检测合格后,48小时内疫区、受威胁区无新发病例。解除封锁后,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可恢复生产;对疫情发生前,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生产的生猪产品,经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或加工使用。   解除封锁后,疫区内生猪交易场所隔离的生猪,经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或加工使用。   四、监测阳性的处置   疫情防控检查、监测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和企业自检等活动中,对生猪样品检出非洲猪瘟核酸阳性,但样品来源地存栏生猪无疑似临床症状或无存栏生猪的,为监测阳性。   (一)生猪养殖场(户)、交易和隔离场所监测阳性   生产经营主体自检发现的监测阳性,应报经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复核确认。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抽检发现的监测阳性,以及经复核确认的自检监测阳性,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扑杀阳性猪及其同群猪,对其余猪群,应隔离观察21天。隔离观察期满无异常发病和死亡且检测阴性的,可就近屠宰或继续饲养;隔离观察期内有异常发病或死亡且检测阳性的,按疫情处置。   对不按要求报告自检阳性或弄虚作假的,还应列为重点监控场所,其生猪出栏时具备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或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非洲猪瘟检测阴性报告,可正常出栏。   (二)屠宰加工场所监测阳性   屠宰加工场所自检发现的监测阳性,应报经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复核确认。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抽检发现的监测阳性,以及经复核确认的自检监测阳性,屠宰加工厂(场)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暂停生猪屠宰活动,全面清洗消毒,对阳性生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完成后,采样经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合格的,可恢复生产。该屠宰加工场所在暂停生猪屠宰活动前,尚有待宰生猪的,应进行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内无异常发病和死亡且检测阴性的,可在恢复生产后继续屠宰;有异常发病或死亡且检测阳性的,按疫情处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发现屠宰加工厂(场)不报告监测阳性的,应立即暂停该屠宰场所屠宰加工活动,责令屠宰加工厂(场)全面清洗消毒,对阳性猪、同群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完成48小时后,经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采样检测合格的,可恢复生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还应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抽检频次。   (三)生猪运输环节监测阳性   在生猪运输环节检出阳性的,扑杀同一运输工具上的所有生猪并就近无害化处理,对生猪运输工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追溯污染来源。   养殖、交易、屠宰、运输环节发现监测阳性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将监测阳性信息按快报的内容和时限要求,逐级报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阳性样品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并及时向当地生产经营者通报有关信息。   (四)其他检测阳性情况   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生猪产品中检出阳性的,应立即封存,经评估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对封存的相关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生猪产品予以销毁。在无害化处理场所、各类场所环境样品中检出阳性的,应责令有关生产经营主体对该场所彻底清洗消毒,查找发生原因,强化风险管控。   五、善后处理   (一)落实生猪扑杀补助   对强制扑杀的生猪及人工饲养的野猪,符合补助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对运输环节发现的疫情,疫情处置由疫情发现地承担,扑杀补助费用由生猪输出地按规定承担。   (二)开展后期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疫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应急处置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可结合体系效能评估,找出差距和改进措施,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至农业农村部。   (三)表彰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参加疫情应急处置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及时奖励;对在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四)责任追究   在疫情报告、处置过程中,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以及国家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抚恤和补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六、保障措施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压实相关部门职责,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备队伍,落实应急资金和物资,对非洲猪瘟疫情迅速作出反应、依法果断处置。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机构队伍和能力作风建设,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宣传,建立疫情分片包村包场排查工作机制,强化重点场点和关键环节监测,提升疫情早期发现识别能力;强化养殖、屠宰、经营、运输、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环节风险管控,推动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综合施策,切实化解疫情发生风险。   七、附则   (一)本方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dquo;、“以下&dquo;均含本数。   (二)野猪发生疫情的,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参照本方案采取相关处置措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处置,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报,防止野猪疫情向家猪扩散。   (三)动物园、野生动物园、保种场、实验动物场所发生疫情的,应按本方案进行相应处置。必要时,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风险评估结果,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同意,合理确定扑杀范围。   (四)本方案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   附件:1.非洲猪瘟诊断规范(略,无修改)   2.非洲猪瘟消毒规范(略,无修改)   3.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略)   4.非洲猪瘟监测阳性处置流程图(略)   来源: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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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8-30
     上周末期间,全国南北猪市行情已经呈现跌多涨少态势,随着市场整体供应压力加大,养殖端惜售情绪逐步减弱,预计供应或恢复充裕状态。   虽然,南北区域供需两端存在僵持和博弈,但目前全国生猪价格均出现了明显的回调,并且已经跌破20元关口。近期,多地前期二次育肥以及压栏产能仍在持续增加出栏,而且月底养殖集团企业也有冲量动作,散养端出栏较为积极,供应较之前相比明显增加,而当下消费端跟进不足,屠宰企业也有明显的压价采购动作。   当然,随着生猪价格的下跌,养殖端二育出栏后仍有补栏行为,但当前猪市生猪价格走势涨跌幅度较大,市场形势不能稳定的情况下,散户进场心理并不十分坚定,加之饲料成本反弹影响,二育补栏体量尚且不大,还暂未能对生猪行情起到托底效果。   接下来,生猪价格的走势,还需要重点关注全国多地学生开学后,市场消费提振情况,以及养殖端出栏节奏的变化。    免责声明:本网站图片,文字等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版权,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文章来源:搜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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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8-30
    美国时间8月27日,猪肉加工商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SmihfieldFoods)在公司官网宣布剥离其欧洲业务。拆分后,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和其欧洲公司MolinyFoods仍是万洲国际子公司。 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ShaneSmih称,现在是将北美和欧洲业务建立为独立业务的正确时机,以在不同市场环境和机遇下执行不同战略。由此,公司可以为各自的管理团队提供更多决策灵活性,优化每项业务的表现和前景。 资料显示,史密斯菲尔德食品有限公司是港股万洲国际全资子公司。2024年7月15日,万洲国际曾公告,公司近期向香港联交所提交申请,建议分拆在美国及墨西哥经营的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业务,以令其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或纳斯达克证券市场独立上市。 免责声明:本网站图片,文字等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版权,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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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8-30
    8月28日,华储网发布通知,2024年8月31日将进行中央储备冻猪肉轮换收储竞价交易,本次竞价交易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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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6-28
    江苏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适当放宽产能调控区间】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印发《江苏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明确全省产能调控目标任务保持不变,适当放宽产能调控区间,进一步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措施。   从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获悉,经江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印发《江苏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明确全省产能调控目标任务保持不变,适当放宽产能调控区间,进一步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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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6-28
    参考消息网6月20日报道据路透社6月17日报道,欧盟主要猪肉出口国西班牙6月17日说,它正在与欧盟官员共同努力避免破坏性关税。 在此之前,北京表示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西班牙、荷兰、法国和丹麦是欧盟主要的对华猪肉出口国。 欧盟委员会日前表示,计划从7月4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西班牙经济、贸易和企业大臣卡洛斯&middo;奎尔波表示,西班牙和欧盟正在努力寻求平衡,在避免贸易战的同时使其产品免受不公平贸易做法的影响。 他在桑坦德的一个研讨会上说:“我们已在通过欧盟努力找到解决方案,在不破坏该行业的情况下提供前进之路。&dquo; 西班牙农业、渔业和食品大臣路易斯&middo;普拉纳斯说,他不认为相关措施会立即出台。中方17日开始的反倾销调查可能持续一年以上。 普拉纳斯在马德里对记者说:“我希望并期待存在谅解、磋商及避免对农产品和食品加征关税的空间。&dquo; 中方宣布的调查将集中在供人食用的猪肉上,包括鲜、冷、冻猪肉以及猪的食用杂碎等。 行业组织西班牙白猪生产加工联盟说,西班牙2023年对华出口逾56万猪肉产品,价值约12亿欧元(约合93.5亿元人民币——本网注),相当于其猪肉出口总量的20.3%,总价值的13.7%。 路透社6月17日报道称,丹麦农业与食品理事会17日称,丹麦猪肉行业认为,如果中国限制欧洲肉类进口,该行业将遭到沉重打击。该游说组织呼吁在7月4日前找到解决方案。 丹麦农业与食品理事会下属的丹麦屠宰商协会主席乌尔里克&middo;布雷姆霍尔姆呼吁各方考虑对就业、食品安全和生产造成的影响,并在7月4日前找到解决方案。 他说,中国可能限制欧洲肉类将给丹麦猪肉行业“带来难以置信的沉重打击&dquo;。 布雷姆霍尔姆还表示:“作为一个重要出口行业的代表,我希望强调我们对基于规则的自由国际贸易的支持。&dquo; 另据德国《商报》网站6月17日报道,自中方2020年因非洲猪瘟疫情暂停进口德国猪肉以来,关于放宽限制的谈判尚未取得成果。由于德国人的肉类消费越来越少,德国肉类加工业处境艰难。 向亚洲出口产品一直是德国肉类加工业的重要支柱。正在进行历史性重组的该行业处于动荡时期。 台湾《工商时报》网站6月18日报道称,中国17日宣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对此,欧盟委员会声称并不担忧,但法国、西班牙等国的业者仍惴惴不安。 欧洲最大的农民协会COPA-COGECA对此表示“遗憾&dquo;。该协会政策顾问克塞尼娅&middo;西莫维奇指出“其他产业的纠纷使我们受到影响&dquo;,并强调此调查将给贸易商和生产商带来巨大的管理成本。 法国全国农民工会联合会主席阿诺&middo;鲁索此前曾向媒体表示,中国对他们来说是重要的市场,倘若无法与其进行贸易,很快便会遇到问题。 综合外媒报道,由于中国进口的猪肉产品包含猪耳朵和猪脚等在欧洲不受青睐的部位,对于欧洲来说,对华出口有助于提高整猪的价值。 另据台湾“中时新闻网&dquo;6月18日报道,贸易商和分析人士说,如果中国限制从欧盟进口猪肉,来自南美等地的猪肉供应商可能会在中国市场扩大份额。 荷兰合作银行驻香港的资深分析师潘晨军说:“如果欧盟出口受限,巴西、阿根廷和美国可以对中国出口更多的猪肉和猪内脏。&dquo; 此外,俄罗斯也很有增长潜力。俄罗斯全国猪肉生产者联盟主席尤里&middo;科瓦列夫说,俄罗斯希望在未来几年内占据中国猪肉进口量的10%。 反倾销税可能对欧洲造成沉重打击,不过潘晨军指出,这对中国市场影响有限。“从供应和价格来看,我们看不到这会对中国当地市场产生多大影响,因为猪肉和猪内脏的进口量仅占中国总消费量的一小部分。&dquo;(编译/杨新鹏焦宇)   免责声明:本网站图片,文字等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版权,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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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6-28
    新一轮猪周期到来了!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证明这一点至少有三点。最核心、最基本的就是猪粮比价,简称“猪粮比&dquo;。猪粮比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是直观反映生猪养殖成本收益对比关系的重要指标。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过一个猪粮比的文件,将生猪养殖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猪粮比调整为7∶1,当猪粮比处在7:1~9:1时不进行预警,完全由市场自发调整。 因此,猪粮比成为衡量猪周期的一个重要指标,从其变化的数据也可以辨析出猪价的走势、猪业的发展态势。在2024年第23周(6月02~08日),猪粮比为7.46:1,完全进入7:1的猪粮比均衡区间,猪周期拐点真的来了。 到了上一周的第24周(6月09~15日,统计日6月12日),猪粮比为7.59:1,保持了上涨态势,而且超越7.5:1,进入了猪粮比均衡的“舒适区间&dquo;。这意味着猪周期上升通道已经完全打开,再想掉头下降完全不可能。 根据发改委的数据,2024年第24周全国生猪出场价格为18.68元/kg,比6月5日涨3.49%。主要批发市场玉米价格为2.46元/kg,比6月5日上涨1.65%,结束了过去连续两周持平的状态;猪粮比价7.59:1,比6月5日涨1.74%。 免责声明:本网站图片,文字等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版权,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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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6-28
    6月进入尾声,本是猪肉销售淡季,猪价却连创新高。 记者综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信息发现,截至6月第3周,生猪价格18.72元/kg,较1月同期涨幅超过三成。对比5月同期,该指标涨幅已经达22.6%,显示近一个月来的振幅尤其明显。 记者采访了解到,已经有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开始陆续补栏。然而另一方面,仔猪价格同样涨势惊人,7kg仔猪不到半年已经翻三倍。不断上涨的猪价是否又动了市场的“投机心&dquo;?未来的猪价又将何去何从? 现象: “代养&dquo;市场火爆夫妻养猪年入60万 猪价在涨,养殖模式也在不断进化。 两个人,每人2000头猪,一年两批,年入60万元。这是青岛平度云山镇西程隔庄村刘强(化名)夫妇的养猪业绩。最近,刘强的猪场刚刚出栏1900头,9.3元/斤的价格也创下近期新高。 “以前修过车、干过厨师,后来返乡包地建猪舍。&dquo;刘强的经历跟很多返乡创业者看似并无不同。但不同的是,他选择的养殖方式不同于传统中小养殖户。“我们的猪场配置进行了升级,配备地暖、风机等设施,实现标准化、自动化,不需要人工投料、清粪,减少了人工的投入,人工精力主要投入打疫苗、巡场这些技术性工作中。&dquo;他表示,这些硬件设施的加持下,夫妻两人养2000头,可以忙得过来。 还有一个不同。刘强是一名“代养户&dquo;,也就是给猪企养“合同猪&dquo;。对于两人年入60万的“赚钱逻辑&dquo;,他给记者算了一笔细账:自己提供场地、人员,放养公司提供猪苗、饲料,以及全程技术支持,卖猪结代养费,一头猪200元,一千头20万元,减掉费用,剩余15万元。自己的猪场规模是2000头,每年养两批,算下来就是30万元。当然,这是包含人工费用的,但在他看来,辛苦付出是值得的,“夫妻两个人一年六十万,村镇上收入来说,已经非常可观了&dquo;。 刘强代表的是一个群体。近两年由于市场持续不振,中小养殖户寻求转型,追求风险对冲,代养行业迎来蓬勃发展。“跟我们合作的养殖户,收益基本不变,比较稳定,不承担市场、疫病等等带来的盈亏风险。&dquo;一位平度当地放养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22年成立,从零起步,短短两年间,存栏发展到三万头,加入合作的农户二十多户。 市场: 猪价肉价联动上涨上市猪企信心足 上市企业是生猪养殖大户,也是养殖市场的晴雨表。 记者统计17家已经发布5月份生猪销售数据的上市企业(牧原股份、温氏股份、新希望、正邦科技、神农集团、立华股份、大北农、巨星农牧、天康生物、京基智农、唐人神、东瑞股份、ST天邦、罗牛山、*ST傲农、金新农、正虹科技)发现,过半猪企5月份生猪出栏量增加,前五个月累计出栏量超过6000万头。 受到猪价回升影响,五月份销售收入也回升明显。以牧原股份、温氏股份、新希望销量前三的上市猪企为例,三家5月份当月共出栏960.57万头,同比去年微增约3.2%,但三家销售收入共计172.08亿元,同比增长11.8%,猪价拉动效果明显。 猪价回升,猪企也找回了久违的自信。6月25日举行的新希望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于二季度预计净利润情况,新希望副总裁、财务总监陈兴垚表示,近期猪价回暖公司盈利有明显改善,5月份整体已实现2.5-3亿左右的盈利。关于6月份盈利,他表示,自身养猪成本肯定还在下降,但具体能实现多少盈利,要看猪价的增长。根据目前中上旬的整体猪价看,盈利会比5月份好一些。虽然他强调,这些还是未经审计的,最终以后续发布的半年报为准,但对于未来业绩信心足以展现。 此前,牧原股份也对外表示,近期猪价上涨一方面是前期生猪去产能效果的逐步显现,另一方面可能是二次育肥、压栏等因素的短期扰动。但长期来看,今年二、三季度生猪市场价格将维持比较好的表现。 值得关注的是,本轮猪价调整,与下游的猪肉价格实现了联动。据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系统&dquo;监测,6月14日至20日,猪肉价格24.64元/kg,同比增长28.6%。与此同时,羊肉、牛肉、白条鸡等畜禽产品价格同比均不同程度下降,更让猪肉的涨幅变身“显眼包&dquo;。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来看,肉价上涨,对于消费需求影响尚不明显。在青岛市南区一家大型连锁超市,生鲜区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是猪肉销售淡季,近期肉价有所上涨,但是销售量基本维持常年淡季水平,门店每天销售量在500-600kg。 变数: 仔猪价格不到半年翻三倍五个月后或难赚钱 猪价肉价双双走高,未来上冲动能是否会延续?业内人士提醒,并不是现在利润高,就代表未来利润一定高,一个关键因素是仔猪价格。“从目前的仔猪价格来核算的话,五个月后出栏,是没有钱赚的。&dquo; 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6月第2周,全国仔猪平均价格43.57元/kg,比前一周上涨3.3%,同比上涨24.7%。上海、宁夏、福建、湖南、广西等28个省份仔猪价格上涨,浙江仔猪价格下跌。华东地区价格较高,为46.83元/kg;西南地区价格较低,为35.98元/kg。 山东青岛一位养殖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饲料成本有所下降,但仔猪成本疯涨。以7kg小猪为例,目前每头已经涨到600多元,比年初涨了400百元,也就是说,不到半年已经翻了三倍。这也意味着,未来等到这批猪出栏,企业利润会很低,甚至重回没有利润的局面。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虽然眼下盈利,但未来生产变数仍然很大。 变数同样存在于大企业。以新希望为例,去年底企业做出战略调整,将食品深加工板块剥离,聚焦饲料+养猪主业。然而,此举似乎没有为企业高企的资产负债率成功“甩包袱&dquo;,一季度新希望资产负债率达74.03%,同比增长5.16%。 对于如何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董事会秘书、首席战略投资官兰佳表示,每个公司都会根据各自具体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发展战略。新希望根据目前的发展情况,聚焦饲料+养猪主业,降低管理半径及难度,同时不断挖掘各产业价值,能够有效的修复资产负债表,更好的改善生产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公司二季度盈利明显改善,就能直接帮助改善负债率,预计二季度末能恢复接近去年底的水平。且公司预计经营改善将带来三四季度盈利提升,今年底的目标是资产负债率降到70%以内,明年计划降到6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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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6-27
     美国是全球第二大猪肉出口国、第三大猪肉生产国,主产区位于中西部地区,如爱荷华、明尼苏达、北卡罗莱纳、伊利诺伊和印第安纳州,美国生猪产业繁荣发展的背后是不断完善的养殖体系。美国生猪养殖产业自20世纪60年代起开始了一系列的变革,生猪养殖产业也逐渐规模化并走向成熟。而在规模化的进程中,美国猪周期的特征也开始了演变。本文对美国猪养殖产业的规模化进程进行了简单的讲述,并且复盘了1994年以来的4次美国猪周期。   A猪周期的成因与影响因素分析   生猪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猪周期的形成,其经济学理论基础是著名的蛛网效应。简单来说,当某种产品在第一期中供小于求时,价格上升,第二期必定生产增加,价格下降;由于第二期价格下降,生产减少,又引起价格上升;再引起第三期生产增加,价格又下降。这种理论主要运用在农产品市场分析上,因为行业本身供需体现存在时间上的错配,而每个生产者都认为当前的市场价格会继续下去,自己改变生产计划不会影响市场,从而导致供需无法得到很好的适配。   每轮猪周期初期均由于市场存在供需缺口,引领猪价小幅上涨,养殖户呈现观望情绪,谨慎入场;随后伴随母猪少量补栏,在缺口无法快速得到补充的前提下,猪价保持较强的上涨势头,资金开始大量涌入,补栏积极性被调动,供应随后不断增加,并超过原本的市场需求,猪价下跌;在无法保证利润甚至亏损的前提下,行业内开始淘汰母猪,生猪产能下滑,供应减少,缺口再度显现,猪价触底反弹,基本为一轮完整的猪周期。   生猪从产能增加到肥猪出栏,一般需要18个月的时间,二元母猪从出生到可以第一次配种一般需要7—8个月时间,妊娠期约114d(4个月),仔猪从出生至育肥出栏约6个月时间,且由于母猪一般第一胎分娩成活率不高,所以真正有效产能增加的时间还会适当拉长至两年左右。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从价格上涨开始增加产能,到出栏供应增加,市场有着很长的时滞(2年)。按照蛛网理论的假设,完全竞争下,每个生产者都认为当前的市场价格会继续下去,自己改变生产计划不会影响市场,如果在价格上涨至一定高度时,每一个人都去补栏母猪和生猪,那么可以想象两年后市场的供应量会多么巨大,从而大幅打压价格。这种补栏所需要的时间也解释了为何一般生猪周期均在3—4年。但随着整个行业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补栏的盲目性有所下降,猪周期有拉长的迹象。   相较于美国、加拿大、法国等国家,我国猪周期曾十分明显,主要原因在于行业集中度不高,散养户主导市场。2017年,美国前7大生猪养殖企业占据了其国内40%的市场份额,而到2019年我国前20大养殖企业出栏量仅6208万头,尚不足全国总出栏量的12%。由于散养户不论从资金、管理还是从技术上来说都处于劣势,对价格和市场的预判存在片面性,因此常常出现供应和需求上的严重错配,进而导致明显的周期性价格。同时,由于市场上风险因子多变(尤其是疫病影响),散养户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弱,一旦风险释放,常常出现大面积连坐似的蔓延,往往会进一步增加猪周期的波动率。   然而非洲猪瘟发生以来,我国生猪市场发生了巨大改变,头部养殖集团投入大量的资金占据市场份额,我国生猪市场也由散户主导的市场格局变成了规模场的格局。自2021年之后,我国生猪周期规律出现了很大变化,市场产能更替加快,规模场对于产能的管理也由散户的粗放型转为更有战略性的操作,对猪价趋势的判断也增加了更多难度。截至2023年年底,根据机构的统计数据,我国上市企业母猪存栏已经达到国内总量的28%,母猪在1000头以上的企业产能已经占据了全国总产能的57%,并有进一步扩张的趋势。美国生猪市场的发展与我国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因此了解美国生猪周期的演变,对于我们判断未来国内生猪市场的发展趋势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B美国生猪产业规模化演进过程   美国是全球第二大猪肉出口国、第三大猪肉生产国,主产区位于中西部地区,如爱荷华、明尼苏达、北卡罗莱纳、伊利诺伊和印第安纳州,美国生猪产业繁荣发展的背后是不断完善的养殖体系。1990年以来,美国的生猪养殖场数量大幅下降,大型养殖企业凭借更有效的生产养殖模式使规模不断扩大。另外,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专注于生产过程中某一阶段的深耕细作,替代了原来小型养殖场从出生到屠宰的“一站式&dquo;传统养殖方式。特别是在20世纪末期,小型养殖场数量急剧减少,每年运营小于1000头的养殖场,1988年产出占全美生猪产出的32%,而到2000年已缩减到2%;每年运营大于50000头的养殖场的产出,则从过去的7%增加到51%,背后的主要逻辑就是养殖场规模对利润的影响不断扩大。   美国生猪养殖产业自20世纪60年代起开始了一系列的变革,总体表现为产业链的横向兼并和纵向整合,生猪养殖产业也逐渐规模化并走向成熟。而在规模化的进程中,美国猪周期的特征也开始了演变。本文对美国猪养殖产业的规模化进程进行了简单的讲述,并且复盘了1994年以来的4次美国猪周期。   美国生猪产业规模化进程   随着去散户化逐步推进,美国猪产业的规模化进程总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散户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前)、规模化加速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规模化深水期(21世纪至今)。   散户阶段   这一阶段美国生猪养殖行业中生猪存栏结构仍以500头以下散户为主,而由于散户的非理性决策,从生猪养殖者开始对生猪盈利能力的变化做出反应到猪肉生产水平出现实际变化,会有相当长的时间滞后,导致市场出现剧烈的动荡。该阶段规模化主要以散户大量退出为主。根据USDA的数据,美国存栏500头以下的散户数量从1964年的107万减少到1982年的30万,500头以下存栏占比从90%下降到不足50%;同时500—2000头的中等规模养殖场快速增加,存栏占比从10%增长到40%,具备成本优势的规模企业逐步将高成本散户挤出市场。   规模化加速阶段   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美国生猪养殖的规模化进程开始加速,大量散户的退出释放了巨大的市场空间,许多养殖场与下游屠宰公司以及个体养殖户开始通过销售、生产合同建立稳定联系,横向兼并以及纵向整合的持续进行导致诸如史密斯菲尔德在内的养猪巨头雏形初显。根据USDA的数据,这一时期美国5000头以上的猪场产能占比从1993年的18%增长至2000年的66%,年平均增长6.86个百分点。截至2000年年底,美国500头以下的猪场产能占比仅约为8%。   规模化深水期   这一阶段美国生猪产业集中化已达到一定程度,规模化进程虽然仍在持续但已经进入减速阶段,养殖场数量也基本保持稳定。根据USDA的数据,2001—2008年,美国5000头以上规模的养殖场产能占比仅从47%提升至56%,年平均增长1.29个百分点,基本保持平稳。   美国猪周期复盘   通常,从生猪养殖者开始对生猪盈利能力的变化做出反应到猪肉生产水平出现实际变化,会有相当长的时间滞后。当生猪收益增加时,由于养殖户的非理性决策,不会立即做出扩大或进入生猪业务的决定,通常需要3—6个月较好利润后才全面扩大种群;而猪价处于下跌周期时,特别是设施投资较大和专业化生产时,生猪养殖者往往不愿迅速减少他们的种猪群,可能需要5—6个月亏损才会带动猪肉产量下降。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猪周期为3—4年,而随着美国生猪产业规模化进程不断推进,生猪养殖集中度提升、纵向整合力度加大,大规模生产和大量资本的参与导致生产者无法在生猪价格下跌时期限制生产,供应波动幅度减小。猪价虽仍呈现振荡的情况,但猪周期总体呈现延长的特征,外部原因也逐渐成为影响猪周期的更重要因素。   下面复盘最近的4个美国猪周期:   1994年11月至1999年3月(周期长约4年)   1991—1994年,这一时期美国生猪养殖产业规模化快速扩张,生猪存栏量大幅增长,产能过剩导致猪价下跌,直到1994年美国粮食价格大涨才开始新一轮的去产能,下行周期也随之结束。   1999年3月至2002年12月(周期长约4年)   1997—1999年,随着粮食价格的回落,猪养殖饲料成本降低,生猪养殖产业规模化持续推进,能繁母猪的存栏量出现上涨,猪肉价格也随之回落;2000年后,随着环保压制的影响,以及规模化进程进入减速阶段,产能出现下降,猪肉价格又迎来了新一轮的高点。   2002年12月至2009年9月(周期长约7年)、2009年9月至2020年6月(周期长约11年)进入21世纪,美国生猪养殖产业规模化进程进入深水区。合同生产方式下的母猪存栏量长期处于相对平稳的状态,这一时期生猪价格变动除了受供给端产能影响外更多受需求端牵制,如季节性旺盛需求、出口量变动及疫情状况。例如2008年上半年,行情下跌主要是因为受美国国内经济危机影响,居民的猪肉需求下降;2009下半年,亚洲暴发H1N1疫情,导致美国猪肉出口量锐减,国内供给过剩加重,市场行情短暂向下;2014年,受美国仔猪流行性腹泻和全球性的粮食价格暴涨的影响,猪肉价格到达历史性高点;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美国猪肉出口受阻,在疫情初期出现了短暂的下行周期,而随着美国受疫情影响出现劳动力短缺,猪肉供应链受到影响,2021年美国猪价再次迎来暴涨。   C对我国生猪市场发展的启示   目前我国生猪市场的发展状况与20世纪90年代美国生猪市场的发展状况相近,生猪产能快速向头部聚拢,而与此同时,行业亏损磨底时间拉长,市场上下游进一步绑定,整体养殖利润较猪周期大幅波动阶段出现收窄。短期来看,我国生猪市场向头部靠拢的趋势尚未结束,未来行业仍有较长一段时间的磨底阶段,而在这个过程中,优势企业能否实现成本上的优化,是生存下来的根本所在。整体来看,随着利润收窄,成本端的敏感度也将更为明显,对猪周期的影响也会持续加大,尤其是饲料成本的影响比重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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